概述化整誤差是數字顯示儀器本身顯示特性局限的產物及處理規則。非自動衡器示值化整誤差£及£()與示值方法誤差&的智能處理角色 的分工及建議。
數字儀表與不同的傳感器組合就構成用于測量某物 理化學等方面量的儀器,用約定的真值對其定度標定,通 過型式符合批準成為法制管理計量器具,授權人員對其 首檢和后續檢定進行法制監督管理。我們的電子衡器也 就是這樣的計量器具,其數字顯示結果會存在化整誤差 下面我們對其進行探討。數字儀表化整誤差最早的時候 實際上就是指模數轉換器ADC的量化誤差(直接模數轉 換的數字顯示器簡單型),現在發展到在此基礎上加人了 微電腦這同時又引入了計算處理方法誤差(數字顯示器 智能型),電腦功能的強大可以處理任何的量。所以,化 整誤差是數字顯示器本身的特性限制的產物,是對某個 具體的數按一定規則處理后能顯示的有效位數,其處理 方法與一般的數字保留多少位有效數方法一樣。目前一 般按十進制數四舍五入規則處理。
1.通用數字顯示儀表
通用數字顯示儀表顯示的最后一位數字一般都遵循 十進制數的四舍五人規則對其后面不能顯示出來的尾數 或舍棄或進一來得到,或者說我們看到的最后一位數字 是設計制造者按此規則處理后的示值,這就是數字的化 整(后)過程。而處理前取舍的值為多少對操作使用者是 不知的(但儀表本身內是可知的即設計制造者是知道 的),為了得到處理前的實際值(比目前顯示的位數在最 后再多一位數的那個值),我們采用盡可能使用試驗跳變 點的實驗方法來計算得到實際值(此值與儀表本身處理 前的值可能有點差別)。由于是采用的十進制數,因此試 驗跳變點所遞增的量信號為顯示的最后一位數1/10。 這就是求數字化整(前)過程。若將通用數字顯示儀表最 后一位數的步長定為d同時符合我們衡器習慣則通用 數字顯示儀表的化整前值的公式為:
2.數字稱重指示器(數字衡器)
由于電子衡器使用了數字稱重指示器,同時由設計 制造者自己定義絕對準確度檢定分度值e以及可能有與 e相對應的實際分度值對不具備顯示較小分度值(不 大于0.2e)裝置的數字指示衡器,就面臨化整(誤差)的 問題。用以下跳變點的方法確定衡器化整前示值:
.對于某一確定的載荷L,記錄指示值/,逐一加放相 當于1/lOe的附加砝碼,直至衡器的示值明顯增加了一 個分度值(/+e)。附加載荷為AL加至承重器上以前, 衡器給出的化整前示值P用以下公式計竟:
化整前值的通用公式(1)與衡器公式(2)理論上兩者 是一樣的(結果在估讀位數上可能有點差別)。只不過示 值/的讀數有區別:/與各自的e或d對齊。例如:e = 10g, d = 5g,7K值顯7K方式為 10.025kgo
A為零點或零點附近(如10e)的計算誤差。
對于化整前誤差£公式(3)無異議。可檢定規程定 義的化整前的修正誤差&公式(4)在實際檢定工作中的 具體操作(l/10e標準10個準備和使用)很繁瑣不方便, 當然對于首檢可驗證化整誤差,但后續就不必了要簡單 點才好,該定義值得商榷。公式(4)只適合于簡單型數字 顯示器;對智能型此工作應該由設計制造者去完成,檢定 人員只做化整前誤差£(3)就可以了。
人們使用衡器習慣是先對零后稱重,結果為示值減 去零點值。在模擬儀器無異議;可對使用了微機電子衡器來說,這個工作可由設計制造者去做,他們只要告訴用 戶使用者如何正確操作才能得到正確結果就可以了。
從理論上講,在一定條件下如果衡器顯示質量值準 確可靠穩定,作為設計制造者絕對會也可以做到將用盡 可能最多位數將質量值顯示在稱重指示器上,或者說將 d或6做得盡可能小。而不能顯示出來的數字只有化整 取舍部分有意義,其它的要麼不確定要麼不穩定要麼就 是干擾噪聲等都是無意義的,同時也就包括了這所有 的確定和不確定因素。而任何示值的取舍化整誤差部分 對衡器本身和設計制造者是已知的且一般小于最后位數 值一半,由于數字顯示的特殊性及其它因素的限制這部 分不能展示給用戶使用者?;诖嘶暗男拚`差 盡(4)由設計制造者來完成和實現比較容易,檢定者只做 化整前誤差£(3)工作就可以了。話說回來,&的值在 我們檢定衡器示值誤差的過程中(從零逐漸遞增到max 然后逐漸遞減到零)是否一直保持不變或耐久性誤差如 何或初始固有誤差增差如何以及零點與其它點的變化趨 勢完全同步等都值得懷疑,雖然電子衡器經受過零點準 確度(±0.25e)、螺變回零(0.2e)、量程穩定性[接近最大 稱量的誤差不得超過MP£,任意兩次測量所得誤差之間 差異的絕對值不應超過1/2檢定分度值或U2MPE絕對 值(兩者取大)]等等測試。作為衡器顯示的質量值的實 現原理和計算方法是設計制造者自己確定的,由他們去 考慮衡器值與標準器值如何融入(例如五點、三點、兩點 標定其它點的線性插值法),衡器作為示重器習慣上就是 對零示重其結果與標準值差別,零點理解為標定零其對 測量結果的影響可忽略這是大家認同的,除非設計制造 者明確指出需考慮&的影響(若真這樣可能沒有人會喜 歡使用它)。
當然也可以采用以下建議解決化整誤差:
①非自動衡器規定有檢定分度值e和實際分度值 A除必彡if e= d外,可以要求設計制造者必須e多5A必 須要求強制顯示一位有意義的d0
②要求設計制造者考慮的影響后再顯示。說實 在的不論設計制造者如何設計我們可以不管,只要他們 告訴我們該計量器具的正確使用方法就行(如何得到正 確結果),作為計量監督者用我們手中的計量標準器說話 即可,換句話說只管結果(正確否)不管(方法)過程。
所以,數字本身的化整誤差是客觀存在的也是大家 認可的容忍的,沒必要非要讓大家去實踐驗證其存在性, 這樣做的意義有多大。退一步說若數字衡器本身的化整 誤差真必要可由檢定人員用實驗方法按公式(3)確定,但 衡器本身設計實現計算方法誤差應由設計制造者考慮確 定公式(4)。若非要規定檢定人員或用戶操作者來完成 此工作也沒錯因為方法統一嘛,不過其操作性可行性真 不好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