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 進行量值傳遞,處于質量專業檢定系統圖末端 的地磅量值的傳遞,常規的傳遞方法就是采用 直接加砝碼法,實現對衡器量值的傳遞。但是 在大型地磅的檢定中,有時無法采用上述的常 規方法,就需要采用一些在質量檢定系統圖中 沒有規定的非常規方法,采用這些方法實現對地磅量值的傳遞。本文介紹的標準往碼替代法 就是經常采用的方法之一。
標準砝碼替代法是對大型地磅檢定時,由 于準備的標準砝碼數量達不到衡器最大秤量 所需的量,可以使用其他恒定的荷載代替標準 砝碼進行檢定。方法是:①首先將檢定現場所 具備的標準砝碼放到被檢衡器的承載器上,檢 定至需要進行替代的秤量;②記錄該秤量的誤 差以及尋找該秤量的“閃變點?(化整前誤差) 所用小砝碼的量,然后將標準砝碼卸下,注意 此時不應空秤;③將替代物加到被檢衡器的承 載器上,并通過加減小的替代物使地磅該枰量 回復原有的誤差狀態,尋找“閃變點”所用小 砝碼要與上述的一致;④此時就可以再向地磅的承載器加上前面被替代下的標準砝碼,進行 該衡器較大秤量的檢定;⑤直至所有的標準砝 碼又都加到地磅上,在進行砝碼替代;⑥這樣 重復幾次砝碼的替代,直至檢定到衡器的最大 秤量。在砝碼替代過程中必然會產生一定的方 法誤差’而導致這些方法誤差的主要原因是由 被檢地磅的重復性,故在進行標準砝碼的替代 時就應當對被檢地磅的重復性提出相應要求。
按照我國檢定規程的規定,當具有標準砝 碼的數量達到被檢地磅最大秤量的50%時,只 需要進行一次砝碼替代就可以檢至衡器的最 大秤量。當被檢衡器重復性不大于0.3e時,允 許具有標準砝碼的數量為35%被檢地磅最大 枰量就可以進行檢定,此時需要進行二次砝碼 的替代才能檢至地磅的最大秤量。當被檢地磅的重復性不大于0.2e時,允許只具有標準砝 碼的數量為20%被檢衡器最大枰量就可以進 行檢定,這樣就需要進行四次砝碼的替代才能 檢至最大秤置。這里所說的重復性是指在地磅 50%最大秤量進行的。
下面分析一下砝碼替代法是否能夠滿足 測量不確定度不大于被檢地磅最大允許誤差 MPE的1/3這一要求。為了方便以一臺常見 的SCS-60型大型地磅為例進行分析, SCS-60型地磅的最大秤量Max=60t,分度值 e=d=20kg,分度數 n=3000。
若具有21t標準砝碼,這些砝碼的量是地磅最大秤量的35%,需要二次砝碼的替代才能完 成對衡器最大抨量的檢定,要求地磅的重復性 不超過0.3e。那么第一次砝碼的替代應該在21t 枰量處進行,地磅此秤量的最大允許誤差MPE 為l.Oe,那么替代誤差8就等于地磅的重復 性,具體為0.2e。這樣此時的替代誤差S(0.3e) 就小于地磅最大允許誤差MPE(l.Oe)的1/3。砝 碼的第二次替代應該是在42t秤量處進行,此秤 量的最大允許誤差MPE為1.5e,由于是第二次 法碼的替代,替代誤差X等于兩次地磅的重復 性均方和,8=V(0.3e)2+(0.3e)2 =0.42eo 這樣 替代誤差8 (0.42e)也小于衡器最大允許誤差 MPE 的 l/3(0.5e)。
若具有12t標準砝碼,這些碼的量是地磅最大秤量的20%,需要四次砝碼的替代才能完 成對地磅最大秤量的檢定,要求衡器的重復性 不超過0.2e。那么第一次砝碼替代應該在12t秤 量處進行,地磅此秤量的最大允許誤差MPE為
l.Oe,那么替代誤差S就等于地磅的重復性,具 體為0.2e。這樣此時的替代誤差S(0.2e)就小 于地磅最大允許誤差MPE的l/3(0.33e)。第二 次砝碼的替代是在24t秤量處,此時最大允許誤 差MPE仍為l.Oe,其替代誤差S是兩次重復 性的均方和,等于V(0.2e)2+(0.2e)2 =0.28e,這 樣替代誤差5仍小于衡器最大允許誤差MPE 的l/3(0.33e)。第三次砝碼的替代是在36t秤量 處,此時最大允許誤差MPE仍為l.Oe,其替代 誤差8等于三次重復性的均方和,為 V(0.2e )2+( 0.2e )2+ (0.2e )2 =0.34e,此時滿足替 代誤差MPE的l/3(0.33e)的要求。第四次法碼 的替代是在48t秤量處,此時最大允許誤差 MPE為1.5e,其替代誤差S等于四次重復性的 均方和,為 V(0.2e)2+(0.2e)2+(0.2e)2+(0.2e)2 =0.4e,替代誤差8也能滿足小于等于地磅最 大允許誤差MPE的l/3(0.5e)這一要求。
但是我國檢定規程沒有對被檢地磅的重 復性提出特殊的要求,如果按上述的計算方法 此時就有可能滿足不了“不大于被檢地磅最大 允許誤差MPE1/3的要求”。所以從嚴格意義 上講在具有50%最大秤量的標準砝碼進行替 代時,應當也提出對被檢地磅重復性的要求, 至少應要求地磅的重復性不超過0.5e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