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流通領域電子秤存在 “印封 ( 或鉛封) 、分度值不符合檢定規(guī)程要求”, “電子秤修理渠道不規(guī)范”,“電子秤配置不合理”,“電子秤稱量結算操作不規(guī)范”的問題。為規(guī)范其使用情況,保證計量交易公平、公正,建議加強對電子秤生產企業(yè)、修理行業(yè)的監(jiān)管; 做好專項整治,加強法制宣傳。實現計量法制化管理的良好效果。
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(fā)展和市場經濟的高速增長,人民的消費需求不斷得到釋放,而電子秤作為商貿流通領域計量交易環(huán)節(jié)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,正逐漸被越來越多的人關注。糧油、水產、農副產品、水果、茶葉、日用及保健品、餐飲、農用物資、五金機電、建筑材料、電線電纜等關系到人們日常生活的各行各業(yè)、方方面面都有著電子秤計量結算的身影,然而,在這過程中,所用電子秤產品是否合格、計量結果是否準確、交易過程是否公平、商戶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否得到保證,這些問題無不牽動著廣大老百姓的心。
商貿流通領域用于貿易結算的電子秤是計量法明確規(guī)定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,需實行強制檢定。目前市場上,除了按照相關要求實施計量器具統(tǒng)一化管理的集貿市場、批發(fā)市場、大型綜合性超市、商場、賣場等,在電子秤的配置、使用、維保等方面符合有關技術法規(guī)要求,形成了比較完善的電子秤管理體制外; 其他零散的個體經營戶在電子秤的選擇、使用、維保、強制檢定等諸多方面,都存在一些不規(guī)范、不符合國家法規(guī)要求的情況。因此,為進一步規(guī)范流通領域大量零散個體經營戶的電子秤使用情況,明確其在用電子秤的諸多問題及如何妥善處理變得尤為重要。
1.流通領域在用電子秤的相關問題
1 .1印封 ( 或鉛封) 、分度值不符合檢定規(guī)程要求
印封 ( 或鉛封) 是對直接影響電子秤量值部位采取的防護措施,直徑至少為 5 mm、不破壞不能拆下。目前市場上,一些技術能力強、工藝水平高、質量管理嚴格的衡器廠商,如志榮、巨榮等均能按照 JJG 539—1997 《數字指示秤檢定規(guī)程》等的相關技術、法規(guī)要求,制造高品質的合格產品。而一些規(guī)模小、管理差、技術落后、質量控制能力薄弱、法規(guī)意識淡薄的小型企業(yè),它們往往采取一些不恰當方式來縮小生產成本、最大程度獲取利潤,如對電子秤的印封 ( 或鉛封) 粗制濫造、甚至不裝,導致影響電子秤計量特性的關鍵部位得不到應有的防護,由此催生市場不良商販惡意改裝電子秤,對涉及電子秤預置控制器、芯片等禁止接觸、調整的電子秤器件進行改動,出現了 “利用校準密碼標定、改變稱量結果”,“加裝外置作弊開關”, “更換芯片軟件程序”等目前被廣泛使用的騙秤手法,滋生市場上計量欺詐的違法行為。
JJG 539—1997 中,還要求電子秤檢定分度值 ( e) 和實際分度值 ( d) 相等。 “最大稱量 30 kg,檢定分度值 10 g”的電子秤在市場上使用比較普遍,它的量程和分度值能夠滿足日常商品計量結算的需求。而有的商戶,為了在不另行購買高精度計量器具的情況下進行更精確的稱量,就通過一些小作坊對電子秤的 d 進行修改 原 10 g 的 d可隨意修改成 5、2、1 g,在示值上似乎提高了精度。但因電子秤生產時的 MPE 是針對 e 而言,d的縮小無法對 MPE 造成影響。在稱量性能合格的情況下,d 縮小后的電子秤稱量結果仍可能存在對應 e 的 MPE,而無法保證 d 縮小后稱量示值末位的準確性,因此電子秤示值精度提升也只是一種假象。并且,修改電子秤的 d,使其與 e 不相等,已不滿足檢定規(guī)程計量技術要求,屬于不合格電子秤,不能用于貿易結算。
1. 2 電子秤修理渠道不規(guī)范
計量法要求,修理計量器具的個體工商戶,須經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 《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》,方可準予使用國家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的標志和批準營業(yè)。即個體戶從事計量器具修理工作,需要具備相關資質。現在市場上提供電子秤修理服務的個體戶很多,能依法取得修理資質的卻很少,大部分個體戶通過在零售電子秤過程中或流動方式來宣傳修理服務。由于沒有修理資質,他們的修理場所通常較為隱蔽,其實質是非法的小作坊。這些小作坊在修理電子秤過程中,往往存在以下問題: ( 1) 根據客戶要求隨意修改電子秤技術參數,如實際分度值等。 ( 2) 修理完成后,未能將拆損的印封 ( 或鉛封) 安裝到位。 ( 3) 非法改變電子秤計量特性。這些問題不僅擾亂了市場計量器具管理秩序,更是導致計量騙秤行為的源頭之一。
1. 3 電子秤配置不合理
《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明確要求商戶用于計量結算食品、金銀飾品的電子秤,其MPE 應當優(yōu)于或等于所銷售商品的負偏差,并對各品種、價格檔次食品不同稱重范圍的負偏差進行了定量規(guī)定,其中 “干菜、山 ( 海) 珍品或高于 30 元 / kg”的食品,當稱重范圍 “m ≤1 kg ”時,規(guī)定的最大負偏差為 2 g。目前市場上商戶配置的電子秤以最大稱量 15、30 kg 為主,在數年前,物價水平相對較低,這類型號規(guī)格的電子秤能夠滿足絕大部分商品的稱量需求,而隨著近年來物價的快速上漲,茶葉、熟食、水產海鮮、地方土特產等商品價格超出 30 元 / kg 的不在少數,而最大稱量 15、30 kg 電子秤的分度值分別為 5 g和 10 g,均已超出規(guī)定的負偏差要求,再使用這類型號規(guī)格電子秤進行稱量結算,已無法滿足法規(guī)要求,也很容易造成消費者對商戶的誤解,引發(fā)糾紛 。
1. 4 電子秤稱量結算操作不規(guī)范
現在市場上,很多商戶為了提高電子秤稱量結算操作效率、避免找零等目的,都熱衷于 “縮位計價”的操作方式。“縮位計價”是指商戶在使用電子秤、輸入商品價格時,只輸入實際價格的1 /10 或 1 /100,再將電子秤顯示金額的 10 倍或100 倍作為結算金額。在這過程中,因電子秤稱量顯示金額存在 “四舍五入”的舍入誤差,輸入商品價格時縮小的倍數越大,存在舍入誤差的電子秤顯示金額擴大相同倍數后,誤差擴大的倍數也越大,即結算金額誤差越大。那么,在不考慮電子秤舍入誤差對商戶綜合的賺賠影響,僅考慮消費者稱量結算 “逢五進位”情況時,進位誤差在擴大 10 倍或 100 倍后,最終的結算金額很可能相對大幅超出實際金額,這將影響到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顯然,“縮位計價”的操作方式是不規(guī)范的。
2.建議
2.1加強對電子秤生產企業(yè)、修理行業(yè)的監(jiān)管
生產企業(yè)是電子秤各項監(jiān)管工作的源頭,企業(yè)產品質量是否過關直接關系到流通領域的監(jiān)管難度; 修理行業(yè)是計量器具在流通領域保持合法、合格的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。計量行政部門應充分發(fā)揮職權,把好源頭關、嚴格控制修理環(huán)節(jié)規(guī)范運行。切實做好兩證 ( 《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》、《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》) 關于生產設施、出廠檢定條件、人員的技術狀況、有關技術文件和計量規(guī)章制度四方面的考核,以及定型鑒定、樣機試驗過程中對樣機和技術資料的審查,對質量、技術、管理等存在缺陷、不滿足法規(guī)要求的企業(yè)、個體戶應堅決不予發(fā)證,并責令其取證前停止一切制造、修理活動。對考核合格取得證件的企業(yè)、個體戶應加強行政監(jiān)督,定期對生產現場、成品倉庫、修理現場進行抽檢和監(jiān)督試驗,對檢查發(fā)現存在違規(guī)行為的企業(yè)、個體戶及時依法處理,并借助新聞媒體、網絡、報紙等渠道公開其不法行為,讓消費者、電子秤的購買及使用群體了解到這些信息,促使企業(yè)、個體戶之間優(yōu)勝劣汰,確保最終流向市場的產品都是質量過關、合法、合格的。
2. 2 做好專項整治,加強法制宣傳
一方面結合市場實際情況,開展針對電子秤配置、操作問題的專項整治,讓商戶明確了解問題關鍵、如何整改、如何避免類似問題再發(fā)生等細節(jié); 另一方面要加強計量法治宣傳,建立良好的計量法制輿論氛圍 。在電子秤被廣泛使用或使用頻率高的場所發(fā)放計量法規(guī)宣傳材料,通過社區(qū)宣講服務活動、電視廣播講課、主題文藝演出等方式近距離、大范圍地向大家詳細、透徹、通俗講解計量法律、法規(guī),讓大家能夠在日常生活中找到 “法”的用武之地。能夠依法自立、以法自衛(wèi),確保自身在計量活動中的行為規(guī)范、合理,并善于借助 12365、網絡舉報投訴等方式來監(jiān)督他人的計量違法、違規(guī)行為。
3.結束語
電子秤在商貿流通領域計量交易過程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,違反計量法規(guī)的電子秤相關性問題不僅影響到市場計量貿易活動的順利進行,更影響到社會經濟秩序的和諧穩(wěn)定。針對市場暴露出來的問題,必須進一步發(fā)揮行政執(zhí)法部門職權,加強市場監(jiān)管力度、引導提高全民法律意識、依法嚴懲不法行為,努力推進計量法制化管理進程,才能取得良好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