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理公路載重車輛超載超限是我國交通部門近 年來的工作重點,計重收費是治理超載超限的舉措。 在高速公路、公路收費站出口安裝計重收費系統,對 車輛除收取正常車型公路管理費外再按超限比例“噸 公里”的方式加收超載費用,該方法的實施有效遏制 了超載超限。
然而,自計重收費項目實施以來由計重準確引起 的質疑和投訴時有發生,所以對如何使計重收費更加 合理,以減少經濟糾紛,成為一直以來困擾交通部門 和質檢系統的實際問題,而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是 提高計重設備的稱量準確性。計重設備是一種可自 動稱量動態過往車輛的自動衡器,提高該衡器計量 準確性,對其進行定期計量檢測是唯一方法。由于這 類衡器固定安裝于高速公路或一級國道的收費出站 口,則欲實施計量檢測必須利用可移動實驗室到現 場實施。
本文將提供一種動態地磅可移動實驗室的配 置方案,完成嵌人安裝于高速公路計重收費系統中的 動態地磅的現場檢測。
一、實驗室的配置需求
根據稱量形式,動態地磅分為整車稱量的地磅和稱量軸重的動態軸重衡器,其中用于計重設備的 動態地磅是一種動態軸重衡。
1.動態地磅的計量要求
動態地磅的準確度分為總車重計量和軸重計 量兩類準確度等級:總重量計量劃分為6個準確度等 級:0.2級、0.5級、1級、2級、5級、10級;軸稱量可劃分為 6個準確度等級:A級、B級、C級、D級、E級、F級。
(1)靜態稱量的計量要求
用于靜態稱量使用時,其計量性能要求應符合 表1要求。
(2)自動稱量的計量要求
車輛總重量稱量計量性能要求如表2所示。
車輛軸稱量計量性能要求如表3所示。
2.檢測實驗室的配置
根據動態地磅的計量要求,其檢測的實驗室應 配備靜態稱量指標和自動稱量試驗的標準配置,本系 統的實驗室配置給出了計量標準裝置和自動檢測單 元(見圖1)。
由于靜態性能檢測按照JJG555-1996《非自動秤通用檢定規程》的規定進行,所以靜態性能檢測的配 置應具有符合要求的相應準確度等級的砝碼,該砝碼 的擴展不確定度應為被檢定動態地磅相應載荷最大 允許誤差的1/3。我們知道砝碼準確度分為E1、E2 F1、F2、 M1、M11、M2、M22和m13等級,檢定動態地磅的砝碼通 常選用%級砝碼,測量范圍應能達到最大秤量的砝碼 和用于加差的小砝碼,因此實驗室配置的標準砝碼通 常選擇由(lg~20kg)和能達到最大秤量的It砝碼。
動態性能檢測的配置是根據JJG907-2006《動態 公路車輛自動衡器檢定規程》的要求進行的,其中不 僅具有滿足被測衡器要求的控制衡器,還應具有符合 被測衡器預計稱量的車輛,這些車輛包括雙軸剛性車 輛和非雙軸剛性參考車輛,其中非雙軸剛性參考車輛 至少應有兩種不同類型,應從以下3種車型中至少選 擇兩種車型:
參一輛三軸/四軸固定結構的車輛。
參一輛具有三軸拖車的五軸虎軸懸掛結構的車輛。
參一輛雙軸/三軸車輛加上一輛兩軸/三軸連接的 拖車。
二、可移動檢測實驗室的實現
所謂可移動檢測是可將標準裝置移至汽車衡安 裝現場進行檢測,這其中包括標準器移動和現場檢測 配套設施布設等,下面將分別論述靜態稱量、自動稱 量和自動檢測的可移動檢測實現方式。
1.靜態稱量性能可移動檢測的實現
通常安裝于高速路或國道路口的計重設備是可 進行軸重稱量的動態地磅,又稱動態軸重衡,這種 衡器可進行過往車輛的軸 重稱量,同時也可通過累計 的方式計量過往車輛的總 車重。相對于整車稱量的動 態地磅,軸重衡的外形尺 寸較小,一般工作臺面為 80cmx320cm。該地磅可稱 量最大軸重通常是301。在實 施靜態性能現場測試時有 兩個難點:一是如何將30t的 大砝碼移至現場;二是如何 將30t按碼依次加載到軸重衡的80cmx320cm臺面。
(1)標準砝碼遠程移動的實現
本系統是使用四軸剛性車輛將30t砝碼移至現場 檢測的。
首先對四軸剛性參考車輛進行了設計、改裝,加 長設計了車軸軸距和車廂板長度,并在車底板設計了 砝碼田字格定位架(見圖2),這個定位架使砝碼在放